一直以來主張「港獨」,但為圖謀進入立會而「反口」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終被選舉主任裁定其提名無效。梁天琦隨即發難,聲稱支持「港獨」者在香港受到「迫害」,表明會繼續進行司法覆核及提出選舉呈請。「港獨」以違法、違憲訴求意圖入侵立會,其行徑終告失敗,更暴露了有關人士的真實面目。
「港獨」意圖進入立會,本就是荒謬之舉。立會議員守法、守信本是最基本要求,而「港獨」不僅挑戰特區法治,更缺乏誠信,不僅沒有資格進入立會,同時也不可能做到為民發聲,為民謀福利。此次選舉主任裁定有關人士提名無效,彰顯法律正義,社會各界有目共睹。
維護立會地位與職能
早前,梁天琦等幾個「港獨」人士就「確認書」提出司法覆核之舉,存在濫用司法程序,為個人違法訴求做政治宣傳之嫌,只會妨礙選舉有序、有效進行。近日有關人士更揚言將提出選舉呈請,聲稱將以「革命 」回應港府。在踐踏法律的同時,說一套做一套,毫無立場與誠信,一再挑戰社會的底線。
事實上「港獨」不僅主打違法訴求,其阻礙社會各項事務的手段更是層出不窮,現在更圖謀由街頭走向立會。讓人不得不警惕現時社會政治氛圍被扭曲到何種程度。各界在此紛擾之際,也應重新審視立法會作為特區立法機構,到底在地區體制建設中發揮什麼作用?是一味講「制衡」甚至阻撓政府施政,還是要在「監督」與「配合」之間找到平衡點,積極落實特區「行政主導」體制?
過去幾年立會審議效率如何,港人有目共睹。部分激進議員長期進行「拉布」戰,導致利民議案議而不決。同時一眾民生議題都被打上政治「烙印」,阻礙地區各項事務的發展。維護立會作為特區立法機構的有效運作及莊嚴地位,是當務之急。「港獨」言行前後矛盾,出爾反爾,他們打着「旗號」謀求私利,並非真正為香港謀福祉。特區的理性選民不可能將手中寶貴的一票,投給這些不負責任之人,葬送特區發展之路。
「港獨」未入立會先擾亂選舉程序,公然挑戰地區法治,其行為性質與立會立法機構所發揮的作用背道而馳。如任由其進入立會大肆宣傳激進分離主義,將立會變成其活動場所,那才是對於特區體制和法治的最大損害。因此,必須確保立會選舉過程順利進行,確保公平、公正是必要之舉。總的來說,一切依法行事,依照法律程序處理,仍是個中關鍵。
立會議員嚴格守法不過是最基本的要求。議員要有效完成其職責,更須為民發聲,為民謀福利。因此議員的所作所為應以民意為依歸,時時聆聽,為民服務。「港獨」從「佔中」後冒頭,到近期組黨,圖謀進入立會,都不過是一小部分人的行為和主張。而過去多項民調顯示,無論是哪一個年齡段的港人都不認同「港獨」激進思維。而「港獨」打着為港人發聲的口號,實際上卻是違背了特區民意。事實上港人真正需要的,是理性、務實、做實事、出實績的人。而「港獨」不僅違法,同時更不具備民意基礎,有關人士圖謀進入立會更是公然踐踏法律,悖離民意,意圖欺騙港人之舉。
確保選舉程序順利推進
特區發展停滯不前的狀況存在已久,各界都盼望能夠重新凝聚力量,切實解決問題,推動地區各項事務不斷進步。當前立會換屆選舉之際,積極維護選舉程序順利進行,以及確保選舉的公平、公正是必要的。港人包括選民在經過近年的爭拗和矛盾後,也盼望為特區發展選擇真正合資格的,能夠擔當起重大責任的議員,為特區發展作出貢獻。而「港獨」人士訴求違法、行為激進、脫離現實,更無視民情民意,在違法之路上越走越遠,任其進入立會只會與地區整體利益對着幹,腐蝕特區社會行之有效的體制優勢。
因此,選舉主任根據有關參選人過往言行,裁定一直以來推動「港獨」人士的提名無效,屬合法、合理、正義之舉。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