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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阻嚇力/罰則不嚴 違規勸喻了事

時間:2021-10-13 04:28:15來源:大公报

  根據社署網頁,全港安老院由去年9月至今年8月止,12個月共有136宗警告紀錄,涉及103間安老院,其中觀塘區一間護老機構被警告最多,共有五次。深水埗區有護老中心被警告四次。再之前的12個月,社署發出了106宗警告,反映數字明顯上升。

  定罪方面,全港安老院至今年8月底止,在過去24個月內被定罪的個案有59宗,涉及34間安老院,其中深水埗區有護老院,自去年7月至今年1月,違反《安老院規例》第11(1)條:僱用員工不足被四次定罪;屯門區有安老院舍,在前年12月至去年12月期間,同樣因「僱用員工不足」四次被定罪。觀塘區和大埔區各有一間安老院舍被定罪三次,九龍城區及油尖旺區各有二間安老院被定罪三次。大部分被定罪或警告的安老院,都是僱用員工不足、不尊重私隱,又或不合適使用約束物品無顧及長者自由活動權利等,反映行業人手緊缺。

  倡引入扣分制 作續牌考慮

  有業界人士認為,近年社署巡查密度雖有增加,但發現問題後大多以勸喻了事,甚少票控,即使社署有將違規被警告及定罪的院舍上載至社署網頁,但數字未能真實反映違規情況。他建議社署應引入扣分制,對屢次違例的不良院舍實施扣分,並以此作續牌考慮之一,以增加阻嚇力。

  另外,社署的黑名單制度不應只針對院舍,亦要針對牌照經營人,令有關安老院即使改名亦難鑽空子「洗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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