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2月5日訊(記者葛沖)當年,日本軍國主義發動侵華戰爭犯下滔天罪行,戰敗後又在華遺棄了大量危險化學武器,如今仍威脅和危害着民眾和生態環境安全。國防部化武辦日前向大公報指出,全面、徹底銷毀日遺化武是日本應盡義務,但遺憾的是,銷毀工作數次逾期,主要是由於日方投入的人力、物力和技術不足。中方敦促和要求日方採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盡快徹底銷毀日遺化武,早日還中國人民一片淨土。
侵華戰爭期間,日本政府公然違反國際法,在中國十九個省區極不人道地大量使用化學武器,共造成二十多萬人慘痛傷亡。日本戰敗後,為了掩蓋惡劣罪行,日軍又將未使用、來不及帶走的化學武器秘密掩埋或丟棄在山間密林、江河湖泊、海港灘塗,甚至是居民區中,遺害人間。時至今日,日遺化武傷人事件時有發生,日遺化武仿如「隱匿的魔鬼」,亟待被盡早全部「收回」「地獄」。
拒絕提供化武分布
過去二十多年來,處理日遺化武工作已取得了一些積極進展。國防部化武辦日前在京接受採訪透露,自一九九五年以來,中方監督與協助日方進行了二百三十餘次作業,共安全回收日遺化武五萬餘枚,已在南京、武漢、石家莊和哈爾巴嶺等地銷毀日遺化武四萬餘枚。不過,由於日遺化武數量巨大,而且還不斷有新的日遺化武陸續被發現,徹底銷毀日遺化武的工作任重道遠,目前日遺化武處理仍主要在四大難題,包括日方一直未向中方提供化學武器的準確分布,埋藏數量多面積大致回收困難,銹蝕破損引致泄漏、處理上更危險,以及銷毀處理技術有待破解。
根據《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規定,日本政府應至遲於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前銷毀遺棄在華的所有化學武器。但中國外交部處理日本遺棄在華化學武器問題辦公室主任蔡紅日前出席展覽開幕式時指出,目前距離徹底銷毀日遺化武仍有很大差距,一方面一些新的化武不斷被發現,另一方面已發現的化武在回收銷毀等環節又面臨許多新的技術課題和挑戰。
力爭二〇二二年哈爾巴嶺「除毒」
二〇一二年四月,中日雙方經過多輪磋商,簽署了《關於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後銷毀中國境內日本遺棄化學武器的備忘錄》。日本政府承諾力爭於二〇一六年完成銷毀截至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保管在中國各地託管庫中、已向禁化武組織宣布的中國境內日本遺棄化學武器,並力爭於二〇二二年前完成最大日遺化武埋藏點敦化哈爾巴嶺(約埋藏有日遺化武三十三萬枚)日遺化武的銷毀。
但據國防部化武辦介紹,由於各種原因,許多在二〇一二年之前宣布的日遺化武尚未開始銷毀工作。因此,在二〇一六年完成銷毀保管在託管庫中的日遺化武目標無法如期實現。國防部化武辦表示,中方將要求日方設定新的階段性銷毀期限,切實加快進度。
關於二〇二二年前完成最大日遺化武埋藏點哈爾巴嶺日遺化武的問題,國防部化武辦透露,中日雙方正按計劃開展銷毀處理工作。中方正敦促日方採取措施,力爭在二〇二二年前完成哈爾巴嶺日遺化武銷毀工作。
日投入不足未盡義務
專家普遍認為,處理日遺化武的最大障礙是日本的態度問題。對此,國防部化武辦向大公報表示,日本作為《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締約國,全面、徹底銷毀日遺化武是其應盡的義務,但遺憾的是,銷毀工作數次逾期,主要是由於日方投入的人力、物力和技術不足,這是不爭的事實。中方敦促和要求日方認真履行《公約》和《中日有關備忘錄》,採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盡快徹底銷毀日遺化武,早日還中國人民一片淨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