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毛麗娟深圳報道:近年深圳企業對歐洲企業併購逐年增多,但伴隨的問題是,很多企業在歐洲併購過程中對相關的法律法規缺乏全面認知,導致無意中違反法律遭受行政處罰。
在由商務部投資促進事務局支持主辦的2016中德企業投資與併購論壇上,主辦方發布的《珠三角企業歐洲併購調研報告》指,珠三角企業在歐洲併購當地企業過程中的障礙和風險首先是對歐洲法律與政策環境認知不足。由於各種原因,很多開展海外併購企業,即使是大型企業,對相關的法律法規缺乏全面認知,導致無意中違反法律遭受行政處罰。其次是自身缺乏專業化的併購人才,尤其是語言、技術、管理三合一的複合型人才極度匱乏。此外,企業併購目標不明確。
《報告》建議,政府部門進一步加強對企業跨國併購意識的「啟蒙」和培育,通過提供信息、培訓、輔導和諮詢等服務,增強企業在併購中的博弈能力。其次,搭建跨國併購「出海通道」,推動企業加速融入全球創新一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