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郭惠明遭人殺害,棄屍旺角砵蘭街垃圾站內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15歲「私影」模特兒郭惠明被發現遭人殺害,棄屍旺角砵蘭街垃圾站內。涉嫌行兇的已婚37歲無業漢劉璋輝被控一項謀殺罪,被告在錄影口供內,承認將工作被羞辱的不滿,發泄在死者身上,最終令死者窒息而死。最後,被告因色心起,認為「唔好嘥」(不浪費)決定兩度姦屍,更以為只要棄屍成功,就神不知鬼不覺,再等待事件淡化後就「可以重新做人。」
被告劉璋輝,身形矮小。控罪指,被告於2014年12月8日在旺角甘芳街家中謀殺死者郭惠明。被告曾在開審前承認誤殺,但不被控方接納。
控方在開案陳詞中透露,死者是本港常見的少女,但在中四後輟學,為兼職侍應,平時會洽商「私影」賺取外快。被告曾以500元報酬,邀約死者在2014年12月8日拍攝寫真兩小時。在死者遇害後,被告曾把死者以行李箱運至時鐘酒店,至12月9日早上再把死者棄於砵蘭街垃圾站內。一名清潔工人發現死者遺體而揭發事件,警方於同日下午拘捕被告。
昨日控方在庭上播放被告錄影口供,被告稱原定邀約死者拍攝寫真,曾與死者一同物色拍攝用的睡衣,但找不到合意款式。被告曾要求死者改穿聖誕裝束拍攝,但死者拒絕。
將工作不滿發泄死者身上
其間被告與死者提及工作不如意。被告想起屢被同事羞辱,如譏笑他矮小、目前又失業等,突然失控發怒,決定將不滿情緒發泄在死者身上,即隨手拿起茄汁樽連環擊打死者頭部十數次。死者自衛反抗,被告就用三卷膠紙包裹死者的手及頭部。其後被告色心大起,就脫去死者下身衣服,用口侵犯對方。最後,被告用三條索帶勒緊死者頸部。
在死者窒息致死後,被告不想家人知道,就把死者遺體放入行李箱內,運至住所附近的時鐘酒店。被告稱「唔好嘥」(不浪費)決定在時鐘酒店兩度姦屍。被告又稱,以為一旦棄屍成功,就無人會發現,只要事件淡化他就「可以重新做人。」案件將於下周二(1月2日)繼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