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水平:
業主及營運機構可自行釐定租金,六年期內可按市值波動調整,原則是業主收取營運機構不多過市值租金1/3,營運機構收取用家租金不多過市值租金1/2
●受惠對象:
不設年齡限制,以惠及青年人為主的行業
●甄選標準:
營運機構自行制定甄選申請人準則,現有已營辦共享空間的數碼港會沿用以往的內部審查機制,藝發局設有評審小組審視申請者提交的計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