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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香江:大學校園絕不能成為播「獨」沉渣泛起場所\屠海鳴

時間:2017-09-07 03:15:10來源:大公網

  大學是求學問長知識之地,絕非違法者的庇護所;大學是學生學法識法之地,決不能變成違法亂紀的法外平台;大學是培養社會棟樑之地,豈容成為「港獨」的溫床!

  令本港市民十分氣憤的是,踏入九月開學之際,本港各間大學再度出現「港獨」沉渣泛起的跡象。先是在中文大學校園出現大規模的「港獨」標貼,其後城大、理大、教大等大學校園的所謂「民主牆」上,不斷出現「港獨」標語。這一現象絕非偶然,背後反映的是「港獨」及幕後的政治勢力,意圖利用開學之際發起新一波政治對抗運動,以破壞香港逐漸恢復的和諧穩定,踐踏香港已經形成共識的法治環境。這是向全社會響起新警號。必須指出,「港獨」無關言論自由,違反法律更觸碰到政治底線和法律紅線。習近平主席今年七一視察香港時就明確指出,「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當前這股鼓吹「港獨」的歪風、邪風、黑風,儘管打着「言論自由」幌子,儘管得到眾多反對派的「包庇」,但難掩其分裂國家破壞香港社會利益的目的。香港是法治之所,絕不會允許這種嚴重破壞香港社會福祉的言行繼續下去,在「港獨」進一步演變成暴力行動之前,必須採取必要手段予以遏止。大學管理層必須承擔起第一責任,特區政府也應採取及時果斷措施。遏止「港獨」言行就是向學生利益負責、向全社會利益負責,沒有妥協的餘地。

  過去一段時間,尤其是一些違法的極端分子先後被判即時入獄,在反對派陣營中引起極大震動。然而,香港極端勢力絕非普通的本地勢力,背後實是有着複雜的外部勢力操縱的因素,他們不可能就此放棄亂港的目的,也不可能就此善罷甘休從此絕跡。相反,為求進一步煽惑年輕人、進一步「鼓舞士氣」,他們需要發起新一波的「港獨」行動,而剛開始新學季的大學校園,無疑是這些行動的最佳場所,既可以迴避法律制裁,又可以吸納「新血」。正是在這一背景之下,出現了「港獨」標語事件。

    「港獨」校園橫行豈可縱容

  本周一,也即大學剛開學的第一星期,中大校園文化廣場、「烽火台」、康本國際學術園、李兆基樓天橋及陳震夏宿舍大堂等地方,被掛上與「香港獨立」相關橫額或海報等宣傳品。「烽火台」上黑布白字的橫幅,觸目驚心。經過反對派喉舌以各種平台的宣傳以及幕後的聯動之後,逐漸在其他大學校園出現。但無論是在哪間大學,出現這一標語的同時都有一個共同點,即沒有人公開承認自己的行為。這種「既要威又要戴頭盔」的做法,正好說明了「港獨」的違法本質。

  然而,如此大規模的宣揚「港獨」言論的出現,已經對社會尤其是對新開學的大學校園產生極其惡劣的影響。原本已逐漸平靜的校園,再次陷入巨大的政治漩渦當中,勢必影響學校的正常教學與科研工作,也勢必對大學新生乃至中學生產生惡劣的示範作用。

  但令人感到極其失望的是,身為大學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大學本身的管理層在事件出現後並沒盡到應有的管理義務和責任。例如,任內最後一次主持典禮的校長沈祖堯,在回應校園被掛上「港獨」橫額時聲稱,大學是有言論自由的地方,「只有在不犯法、不阻礙其他人正常學習的環境之下,校方都不會有很大反應,但希望同學用和平、理性方法表達自己意見,不做犯法的事。」而其他大學,也僅僅是除去標語,卻沒有發表任何譴責、駁斥、批判的言論。明明「港獨」是在挑戰甚至是踐踏香港社會核心價值的極端言行,何以會被形容為「言論自由」?對這些言行的不作為,就是對「港獨」的縱容;對這些違法言論的不作為,就是對違法者的鼓勵。大學管理層何以如此任由「港獨」言論在校園內氾濫?這是不作為還是有意包庇?市民需要有一個答案。

  觸碰底線無關言論自由

  「港獨」言行無論是實際行動還是言論主張,都已經觸碰到了政治底線和法律紅線。在過去較長一段時間裏,香港社會就已經作出了大量的討論,並得出一個高度的共識,即「言論自由」不是「港獨」的藉口,違反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這項基本原則就必須取締。這也是近一年來「港獨」如過街老鼠的原因。今年七一期間,習近平主席在視察香港時更是非常明確指出「不能觸碰的底線」:「始終準確把握『一國』和『兩制』的關係。『一國』是根,根深才能葉茂;『一國』是本,本固才能枝榮。『一國兩制』的提出首先是為了實現和維護國家統一。在中英談判時期,我們旗幟鮮明提出主權問題不容討論。香港回歸後,我們更要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在具體實踐中,必須牢固樹立『一國』意識,堅守『一國』原則,正確處理特別行政區和中央的關係。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習主席的話,已經將問題講得非常清晰、非常明確、非常深刻!

  世界上絕大多數單一制的主權國家,都有禁止分裂國家的憲制法律。而儘管不同國家有不同的具體規定,但對於鼓吹分裂的言論都有嚴格且清晰的限制,言論自由雖然獲得保障,但一旦觸及分裂國家的紅線,都會被明確制止。這是基本的政治常識。香港作為國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本法對香港所要遵循的憲制秩序作了明確的規定,任何人試圖挑戰這一原則,也就是試圖與七百萬市民為敵。而過去一段較長時間裏,極端勢力恰恰是以「言論自由」作為擋箭牌,不斷遊走於政治與法律紅線,一次又一次以極端言行去試探社會所能接受的最終底線。當前本港大學所出現的「港獨」標語,也正是這一試探的新嘗試,如果我們不予立刻制止,必然會有更多、更嚴重的事件發生;如果我們對「港獨」予以「包容」,就是對全香港市民的「殘忍」;如果我們對這種非常明顯的違法行徑看成是「言論自由」,這是在縱容衝擊和破壞法治。這是大是大非的底線、原則,不得含糊、不能縱容、不容出現!

  違法學子切勿斷送前程

  「港獨」勢力為何不敢公開承認自己的言行?關鍵之處在於,這不僅是在踩踏政治底線,更已經構成了對法律的違反。香港是法治之地,任何人士不論年齡或背景,都必須守法及合法地行使其權利和自由。事實上,基本法第三章有關「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內,第四十二條清楚列明「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有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的義務」。誠然,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不是完全沒有限制的。

  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但有關權利之行使,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因此得予以某種限制,而且以法律規定,並為下列各項內容所必要者為限:(一)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二)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本地法律《香港人權法案》第十六條亦有同樣的表述。換言之,「港獨」不僅違反基本法,更違反本地法律。

  更重要是,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任何人若「發表煽動文字」,或「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首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三年,煽動刊物則予以沒收並歸予官方。而該條例的第九條,更有明確列明任何人試圖「激起叛離中央政府」的言論,都屬違法行為。顯而易見,在大學校園內所出現的這些「港獨」言論,早已非「言論自由」所能包庇,而是已經構成了違法被檢控的事實基礎,用一句法律術語即「表證成立」。大學生參與這類張貼或鼓吹「港獨」標語言論的行為,都極可能為自己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試問誰想剛踏入大學校門或還在大學課堂求學,就成為「階下囚」?青年學子莫成為「港獨」及外部反華勢力的棋子,白白斷送大好前程,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的十三名在囚者就是最深刻的反面教材。

  本港大學校園連番出現「港獨」標語,是給全社會響起的新的警號。「港獨」極端勢力正在發起新一輪的政治行動,香港社會也可能因此陷入新一輪的政治動盪,令人憂慮。在大學校園播「獨」剛剛開始之際,各有關部門都應採取必要手段。我們不希望大學成為「港獨」的庇護所、瘟疫的「培養皿」、違法的試驗場!依法採取應對措施,這是全社會的共同要求。在大是大非底線和原則問題面前,不容妥協、不容小覷、不容退讓!

  本文作者為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港區上海市政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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