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網約車服務規管框架更多細節,Uber表示支持,繼續與政府及相關持份者商討框架下的可行方案。的士業界人士認為,條例草案內容仍存在不清晰地方,包括暫未訂出網約車的牌照數量,同時要求網約車的營運條件包括檢驗、車齡和規格等,必須與的士看齊,才算是公平競爭。
Uber自2014年6月開始在香港提供服務,來港至今已有超過10年。Uber發言人昨日回覆《大公報》查詢時形容,這天(4日)是香港就網約車規管的重要里程碑,樂見至今所取得的進展,支持政府在條例草案中提出的內容及政策方向,期待繼續與政府及相關持份者就擬議的規管框架商討可行方案。
的士小巴商總會會長周國強認為,規管框架列明多項條件,例如「只限個人登記的私家車車主」,可以避免一輛車由多人輪流接客的情況,但部分內容例如網約車車齡最多可長達12年,跟的士車隊車齡限制三年,兩者存在很大距離,要求車齡同樣限制三年,要與的士看齊,才算公平。
議員:「中間落墨」吸引司機入行
周國強同時關注,政府發出網約車的牌照數量,擔心數量過多,會導致供應失衡,對網約車和的士業界也沒好處。大公報記者昨日同時聯絡其他網約車平台,至截稿前未有回覆。有熟悉相關平台運作的人士透露,部分平台負責人表明,現階段選擇低調不回應,留待政府完成立法,提供更多營運細節,包括網約車牌照數量和平台牌照費用,才會作出回應。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委員陳恒鑌認為,政府採取「中間落墨」的做法,相信可吸引更多人申請成為網約車司機,將車輛車齡限制在12年或以下,已經十分足夠。至於規定網約車車輛營運時,司機必須是該車的車主,可防止租車經營網約車,而對於坊間有意見可否增加「助手牌」,他認為有討論空間。/大公報記者 賴振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