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囚人士每月只能有兩次探望,但據傳媒報道,多個反對派議員以立法會議員「公務探訪」為名,輪流到監獄探望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以及衝擊立法會被判監的13個囚犯。此舉不但令這16人的被探望次數遠比其他同囚多,亦變相「益」了「雙學三囚」等人減少勞動工作。社會各界人士對此強烈不滿,有批評指,反對派議員公器私用,並充當「囚犯信鴿」,鑽法律空子,質疑這些議員是否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大公報記者 陳達堅
月限探兩次 現變無限次
根據《監獄條例》,在囚人士每月獲准親戚朋友探訪兩次,同一時間訪客不得超過三人,不過卻沒有訂明立法會議員探監的次數。據傳媒報道,反對派議員中,除李國麟外,全部都已去監獄探過黃之鋒,李國麟已表態稱,他早前不在香港,稍後就會探望黃。社福界邵家臻日前更在Facebook發帖,對「公務探訪」直認不諱,揚言「以議員身份,公務探訪嚴敏華和何潔泓……但總算仍能以『議員身份』探望在囚戰友,惟有盡量做。」事實上,假如在囚者獲得議員「公務探訪」,就可以在裝有空調的房間與議員會面,不用勞動或飽受炎熱之苦。
反對派議員如此做法引起社會各界強烈不滿。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榮譽董事長盧瑞安直斥,反對派濫用「公務探訪」的做法是「公器私用」,因為「公務探訪」一般是針對有需要幫助的在囚人士,而非為個別被判囚的反對派人士臉上「貼金」;另一方面,此舉導致獲探監者毋須如其他囚犯般按時工作,有違懲教的初衷,有關部門應及時予以制止。
「23萬監察」發言人、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質疑,反對派議員這樣是濫用特權,做法令人遺憾,要予以強烈譴責。他指出,立法會議員應該知道,除非個別在囚者提出申訴,否則探望時應該一視同仁,而不是只限於這16個在囚人士。此外,議員不斷以「公務探訪」為名,探望這16個人,變相剝奪其他在囚者的權利,造成不公平。「這16名在囚者是入獄反省,而不是坐冷氣房與議員論政。反對派這樣做,是否變相鼓勵年輕人違法?是否告訴公眾坐牢並不辛苦?」
斥充當「信鴿」 有權用盡
專欄作家屈穎妍亦在報章撰文,批評帶頭破壞懲教工作的,竟然是拿公帑的立法會議員,質疑立法會議員有極大特權,因為他們可以無限次探監。「二十幾個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可以逐個、逐日、逐間監獄去踩場,藉特權身份作政治探訪,為獄中人作傳聲筒發表政治宣傳,請問,這算不算公器私用?」她質疑這些議員是否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屈穎妍說,現時反對派議員充當「囚犯信鴿」,向外發布獄中情況,批評反對派有權用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