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高鐵「一地兩檢」快將公布,多名政界人士表示,「一地兩檢」對高鐵發揮效益是必不可少,完全符合基本法。有法律界人士強調,兩地政府以「租賃」形式解決「一地兩檢」,並非坊間所謂的「割讓」,因為香港土地屬於中國領土,香港並無主權。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若參照深圳灣口岸模式,字眼上是將香港部分土地租給內地作為口岸專用區,可能要由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並由內地授權香港通過法例,去行使內地的法律。至於執法問題,湯家驊說,任何人經過關手續而進入內地範圍,當然要遵守內地的法律,正如出國旅遊都要遵守其他國家的法律,他看不到有特別問題。湯家驊又說,「一地兩檢」安排只是為便利運輸,對「一國兩制」無大影響,駐軍法亦容許內地刑事法律在本港軍營內執行。
本身為大律師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一地兩檢」實施後,內地法律只會適用於「內地口岸區」,而不是適用於香港,因此不會違反基本法第18條有關全國性法律除列於附件三外不在香港實施的規定,內地有關法律也毋須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她強調,以租賃形式解決「一地兩檢」問題,並非所謂「割讓」,因為香港的主權和土地都屬於中國,從來不會出現所謂香港將領土割讓給內地的情況。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亦支持「一地兩檢」,指現時深圳灣口岸劃出土地,由深圳租予香港,實施香港法律的做法值得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