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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修訂本地法 較易推23條

時間:2017-06-27 03:15:18來源:大公網

  圖:梁愛詩(中)出席香港友好協進會舉行政經論壇「2010年香港政改方案之我見」研討會

  2003年曾主理基本法23條立法的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很多人對23條立法有很大的誤解,維護國家安全本應由中央政府立法,但基本法容許香港自行立法,即是中央給予特區很大的權力,讓法律適應到本地情況。「但很不幸,很多人認為23條是洪水猛獸,是中央箝制香港的言論自由,這個完全是錯的。」

  特區政府當年以一條《國家安全條例》推動23條立法,卻最終失敗,梁愛詩總結經驗說,23條涉及《刑事罪行條例》、《公安條例》、《社團條例》的內容,當時政府很配合各界要求,作出很多修訂,令到條例比較混亂,加上當時正值「沙士」期間,無足夠時間討論,讓市民明白條例的真正內容。因此她認為,若要再推23條,應該慢慢來,「如果(多條法例的修訂)分開做,可能大家容易消化。」

  問及下屆政府應否就23條立法,梁愛詩指,「下屆政府有自己的計劃,什麼事是急的,什麼事是可以等的,什麼事是社會情況成熟的,這個由新的政府去決定。」不過她強調,23條立法是特區的義務,始終要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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