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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少偉:基本法教育防兩盲點

時間:2017-05-30 03:15:08來源:大公網

  圖:胡少偉指出,香港特區依法高度自治,但不是無限自治   大公報記者黃洋港攝

  【大公報訊】「一國兩制教育」沙龍講者之一、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指出,早在1982年12月全國人大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設立特別行政區,「這安排是為國家推行『一國兩制』作準備。」1983年初,經過調查研究,中央政府就解決香港問題提出12項基本方針,包括按中國憲法第31條規定,設立香港特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權。」(見附表)

  高度自治不是無限自治

  胡少偉說,1984年中英兩國政府簽署聯合聲明,表明香港沒有三腳櫈,也沒有主權換治權。

  他說,「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區依法高度自治,但不是無限自治。近年學界及社會出現一些歪曲了的本土思潮及「港獨」思想,香港是時候重新思考如何做好「一國兩制」教育。

  胡少偉指出,回歸前已講《基本法》教育,但有兩個盲點鮮有人談及,一是「中央與地方關係」,只談香港高度自治。

  其次是「大陸法」與「普通法」的分別。他指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實行大陸法,也就是成文法,和香港實行的普通法有異,兩個法制需要有個磨合過程。如果單涉及香港內部事務,香港可以自行解決,反之有機會涉及國家層面,就需要國家授權。

  「泛民」要尊重人大決定

  「『泛民』首先要尊重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而不是要人大收回8.31決定。」胡少偉認為,在香港普選問題上,中央沒有搬龍門。「2007年已答應香港可以在2017年實施特首和立法會普選,但『泛民』堅持『公民提名』和『真普選』,又先後否決政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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