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4月25日訊(記者葉漢亮)六旬無業漢涉去年9月於上水港鐵站外的行人天橋扯爛本土民主前線的宣傳旗幡膠索帶,亦涉用單車撞傷本民前義工。被告黃天德被控刑毀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否認全部控罪,案件押後至5月12日開審,被告准繼續保釋。
被告黃天德(63歲)被指去年9月2日在上水港鐵站外的行人天橋上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