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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中中鄭錦滿否認偷書 下月預審

時間:2017-04-20 13:28:05來源:

  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大公網4月20日訊(記者葉漢亮)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四眼哥哥」去年在社交網站上載短片,教網民「銷毀」公共圖書館的簡體字書籍,包括將多本簡體字書丟進垃圾桶、放入書櫃罅隙等。事後鄭錦滿被控一項盜竊罪,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鄭不認罪,案件押後下月12日審前覆核。

  被告鄭錦滿(28歲)被指涉於去年3月29日在九龍公共圖書館4樓偷竊9本圖書,以上物品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財產。

  控方表示,將有9名證人、一段在社交媒體的75秒片段,以及圖書館閉路電視片段呈堂。

  由於鄭錦滿2014年佔領期間於旺角違反禁制令,因一項刑事藐視法庭罪,被判入獄三個月,現仍在服刑中。控方估計鄭最快將於下月30日出獄,向法庭申請提返令,下月審前覆核時,將由懲教員鄭他帶到法庭應訊,申請獲法庭批准。

  鄭今日亦是由囚車押解到庭,他身穿黑色西裝外套,戴上粗框眼鏡,剃了一頭短髮,於法庭犯人欄內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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