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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無交代領「狗牌」新要求 申訴署調查

時間:2025-10-18 05:01:40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早前接獲市民的申訴,指他最近帶同已植入晶片的狗隻到漁農自然護理署的動物管理中心,為該狗隻新領牌照時,才得悉漁護署加入了新要求,狗主須出示狗隻的合法來源證明,才能為狗隻申領牌照。申訴專員陳積志昨日宣布展開全面調查,詳細審研漁護署處理為狗隻新領及續領牌照的程序和機制。

  《狂犬病規例》規定,在本港年齡超過五個月大的狗隻,都必須領牌、接種狂犬病疫苗和植入晶片。漁護署轄下各區動物管理中心提供為狗隻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簽發牌照和植入晶片的服務。

  陳積志:須向市民提供清晰資訊

  該名早前向申訴公署申訴的市民,被要求出示狗隻的合法來源證明,例如從寵物店購買狗隻的收據,或狗隻的防疫注射紀錄。

  申訴人最終帶同狗隻回家取證明,再返回中心以完成手續。申訴人指漁護署未能為加入該項新要求作合理的解說,又指當時漁護署的網頁沒有提及該要求。

  陳積志表示,飼養寵物狗在香港越趨普遍,施政報告也提出推廣寵物友善場景的措施。社會逐漸傾向人寵共融,漁護署為申請狗隻牌照訂立的程序和要求必須合理,向市民提供的資訊必須清晰,方便狗主適時為狗隻領牌、接種疫苗及植入晶片,以及為狗隻續牌及再次接種疫苗,這對於防止狂犬病爆發及有效監察狗主履行責任,以維護狗隻權益和福利至為重要。

  陳積志表示,會展開全面調查,並探討漁護署的相關機制有否改善空間,提出適切改善建議,優化漁護署服務以便狗主妥善照顧其狗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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