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2月12日訊(記者 龔學鳴)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薪津獨立委員會」(獨立委員會)就第五屆特區政府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條款提出的建議。經考慮所有因素後,獨立委員會建議第五屆特區政府各局長的現金薪酬應由2017年7月1日起調高12.4%,增幅相等於2012年至2016年期間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累積變動(2016年的幅度預計為2.5%),以補償局長現金薪酬自2012年獨立委員會完成上一次檢討以來被侵蝕的購買力。
發言人表示,獨立委員會注意到現時各局長的現金薪酬水平自2002年開始推行政治委任制度時相同,一直未獲調整,亦沒有反映自2002年以來的經濟增長或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累積升幅。獨立委員會亦注意到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落後於公營機構現時的薪酬水平,並大幅落後於私人企業的薪酬增幅。此外,鑑於局長須就指定政策範疇內的事宜承擔責任,並須就屬下執行部門的表現負責,他們的薪酬原則上亦不應低於共事的高級公務員。」
發言人又說,獨立委員會認為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應定於具吸引力的水平,以助招攬優秀人才出任特區政府內如此重要的職位,並挽留這些人才;但獨立委員會同時明白到社會整體而言認為獲委為局長是一種殊榮,故現金薪酬不應是吸引優秀人才出任這些職位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