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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80元「清潔費」 殮房工人索賄罪成囚6周

時間:2016-12-08 16:12:00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2月8日訊(記者梁康然)一名醫院殮房工人,私下向死者家屬索取80元「清潔費」,被裁定「公職人員索取利益」罪成,今早被判即時入獄6周。沙田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曾藹琪斥責被告,向死者家屬索賄等同落井下石,更嚴重是被告以實際行動損害香港清廉制度,萬一公職人員個個如是,後果將不堪設想,認為必須判處監禁,阻嚇同類事件再發生。

  被告長期從事殮房工作,最初在1980年入職南葵涌醫院,1991年轉至沙田醫院,從事殮工達29年。案情指,在2015年9月24日有死者家屬及殯儀館職員,於沙田醫院殮房領取遺體時,被告向家屬等人士索取80元「清潔費」。家屬以為是正常行政費用,詳問何處繳付時,被告直言是「自己收」,更稱「已收少咗,本來收100」。

  被告不認罪,亦無聘律師代表。早前控方傳召醫管局管理層作證,指領取遺體時,局方從不收任何費用。法庭遂判被告罪成,至昨日宣判。

  裁判官曾藹琪判刑時指,本案嚴重性不在於金額多少,而是被告挑戰本港得來不易的清廉制度及風氣。裁判官嚴斥,被告利用職權,在家屬脆弱之時牟取自利,不單對喪親之人落井下石,更令家屬對醫管局制度失去信心,認為絕不能姑息被告。否則,公職人員人人索賄,後果堪虞,最後決定判處被告入獄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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