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香港參加了一個有關香港社會現狀和前途的研討會,參加者多為關心香港命運的市民。在研討會上,年輕人與老年人表達了截然不同的看法,年輕人雖然也不贊成「港獨」,但態度比較曖昧,不明朗,似乎有正當的理由。當然,「港獨」產生的背景是非常複雜的,也不被基本法所允許,但研討會上反映出來的兩種思維方式卻從一個側面窺見了「港獨」的複雜性,值得重視。
事情的起因和經過是這樣的:前一陣子,香港立法會的幾位候任議員宣誓時,侮辱祖國,引起中央對「港獨」的重視和警覺,為遏制「港獨」,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進行了釋法。港人對此事看法不盡一致,尤其是青年人與老年人態度大不相同。
一些青年人即使不贊成「港獨」,也會認為其不無道理。一般認為,年輕人是因為缺乏國情教育,缺乏歷史教育。在研討會上,老年人認為在港英時代,人們受到殘酷壓迫,毫無什麼民主與自由可言,並以一九六七年「香港暴動」為例。回歸以後,民主和自由逐步發展起來了,應該值得高興,不應當去搞什麼「獨立」。有祖國作為強大的後盾,外侮才不會發生。而對於年輕人而言,對港英時代與外侮似乎並沒有深切感受。他們認為,港英統治本身就是不正義的,而回歸是正義的事,兩者壓根兒就沒有可比性:不能用非正義的壞來證明正義的好。他們認為需要尋求正義條件下解決問題的方案,即在回歸後應該談「真」民主的問題。
總算明白了,原來兩者分歧的根本原因在於他們使用了不同的參照系:前者以過去為參照系,認為社會是進步了,而後者以將來為參照系,認為社會發展還不夠。當然,香港的問題複雜性遠超這兩種所謂思維方式,但思維方式上的差異的確會導致人們認識上的差異。
其實,這兩種思維上的差別是普遍存在的。比如,我們在教育自己小孩時就經常說,我們當年如何如何困難,現在你們的條件如何好,應該知足了,應該把心思集中在什麼什麼上。而小孩子卻並不這麼認為。這就是「過去」與「未來」思維的差別。
過去,代表了一種經驗的思維方式,強調社會的歷史進步性,以經驗來改造世界。未來,代表了一種邏輯的思維,先設定一個理想化作為前提,推導出一個理想化的世界模式,然後根據這個模式改造世界。其實兩種思維,各有利弊:用過去與現在來進行對比,一般都會比較樂觀,會用經驗來改造現實,逐步改造,但也因此往往滿足於現實,甚至強調穩定,趨於保守,失去追求的動力。用未來要求現實的人,是以理想化的目標為前提,一般都會對現實持不滿的態度,往往比較激進,不顧現實條件。而理想的目標的實現往往是受到現實條件的限制,否則就會「欲速則不達」,「過猶不及」,因此才需要「以史為鑒」。
因此,「過去」與「將來」兩種思維,需要互相結合,各取所長,才不至於社會的分裂:持過去思維的人應多去「夢想」,多做「頂層設計」;持將來思維的人,在仰望星空的同時,也應當腳踏實地。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