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政府就「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宣誓風波所提出的司法覆核將於本周四開審,行政長官梁振英昨表明,不能排除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梁、游二人宣誓資格釋法的可能性。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盧文端昨於報章撰文指出,褫奪梁頌恆、游蕙禎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爭議,最終要靠人大釋法解決問題。他認為,人大應在香港法院就司法覆核進行裁決之前進行釋法,盡早結束宣誓鬧劇,讓香港重回正途、減少社會震盪和衝擊。
盧文端以《徹底解決宣誓風波 人大釋法宜早不宜遲》為題撰文指,如果人大在香港法院判決特區政府敗訴之後釋法,不僅會直接推翻香港法院判決、造成衝擊香港司法體系印象,而且人大釋法的規定需到下一輪官司判決時才能體現,在此期間,香港社會難免出現震盪、付出代價。為了盡可能減低對香港社會衝擊,人大釋法宜早不宜遲。只有人大釋法才能解決議員宣誓司法覆核案件所帶出的法律問題,確保法庭最終作出令梁頌恆和游蕙禎失去議員資格判決。在「港獨」分子挑戰法律和政治底線情況下,中央必須履行憲制責任,確保香港「一國兩制」實踐不走樣、不變形。
確保一國兩制不走樣不變形
盧文端指出,梁、游在宣誓風波中的表現,無論在法理上、政治上,還是道德上均喪失了作為立法會議員資格。《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規定:「如任何人獲妥為邀請作出本部規定其須作出的某項誓言後,拒絕或忽略作出該項誓言─(a)該人若已就任,則必須離任,及(b)該人若未就任,則須被取消其就任資格。」梁游兩人在宣誓加入明顯與法定誓言內容相抵觸的「辱華反中」、「港獨」言論,在法律上已可視為「拒絕」或「忽略」作出該誓言。根據法例,違反宣誓要求、直接挑戰誓言內容的直接法律後果,就是該議員必須喪失就任資格。
梁、游失去立法會議員資格已是不可改變的既定事實。如果法院判政府敗訴,不能褫奪兩人議員資格,人大必定會釋法,以糾正法庭錯誤判決,確保香港的「一國兩制」實踐不走樣、不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