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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法律制衡議會無不妥

時間:2016-10-25 03:15:11來源:大公網

  圖:湯家驊表示,司法覆核並沒有干預議會內部運作\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特區政府早前就立法會主席裁定允許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再宣誓一事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卻遭反對派瘋狂攻擊,並將之抹黑為破壞「三權分立」。曾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深大律師、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駁斥指,司法覆核並沒有干預議會內部運作,相反更體現互相制衡的原理,如果議會不需經過任何法律監察,反而是違反「三權分立」的原則。

  重點在於「互相制衡」

  湯家驊昨早出席港台節目時表示,「三權分立」的準確用詞是「自權分隔」,即一個地方的管治權由多個機構分開行使,重點在於「互相制衡」,但如果任何事都「互不干預」,便無法做到互相制衡的原則,故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透過法律制衡議會並無不妥,如果議會不需要經過任何法律監察,反而是違反了「三權分立」的原則。

  湯家驊指出,今次的司法覆核並非干預議會內部運作,而是議會組成問題,此舉更能體現到互相制衡的原理,以往亦有議員提出邀請法庭干預議會內部運作。而立法會條例第73條更列明,如有人在喪失議員資格期間以行使議員身份,律政司有權提出訴訟,以前從沒有人認為這是破壞「三權分立」。他強調,律政司提出司法覆核有法律基礎,而認為此舉是破壞「三權分立」的人,反而是漠視「三權分立」的基本原則。

  湯家驊早前隨大律師公會訪問北京,與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等官員會面。他表示,感覺到中央對宣誓風波高度關注,他已向中央官員表明,今次事件不是有人不明白基本法,而是有人不接受基本法。他認為目前應將相關問題交予司法制度處理,待到無法解決之時再考慮人大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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