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同行朋友步出法院時,打開雨傘阻擋記者拍攝/記者何家駿攝
大公網9月20日訊(記者鄧滔)落選區議員方鏗強涉嫌於去年12月至本年1月間,以超過法定2焦耳的改裝氣槍,惡意射毀在半山般咸道解放軍宿舍及九龍塘歌和老街解放軍駐港部隊高級軍官官邸,因而被控2項刑事毀壞及1項無牌管有槍械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押後至11月15日再訊,其間被告准繼續保釋外出。
被告方鏗強(39歲),報稱無業,他被控兩項刑事毀壞及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首兩項控罪指,被告於2015年12月中至1月27日,先後在西區般咸道解放軍宿舍B座1樓書房及九龍塘歌和老街解放軍駐港部隊高級軍官官邸2樓睡房,無合理辯解而損壞屬於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的兩塊玻璃(維修費總值1846元),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而無牌管有槍械的控罪則指,被告在中半山區住所內管有槍械,即一支氣槍連彈匣,而他並沒有持有該槍械的管有權牌照。
本年初,半山般咸道解放軍宿舍及九龍塘歌和老街解放軍駐港部隊高級軍官官邸的玻璃窗門,先後發現遭氣槍惡意射毀,警方接報後認為案情嚴重,遂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警方經翻查「天眼」及情報分析後,發現兩案疑同一男子所為,最終於上月中拘捕被告,並在他位於中區的豪宅內檢獲懷疑涉案的氣槍、彈珠及丫叉。而經檢驗後,警方證實該氣槍曾經改裝,火力超過法定的2焦耳。
據悉,被告已婚及育有一對子女,畢業於澳洲西悉尼大學工商學院。而他曾是本港一個「親台組織」的成員,並曾於2011年代表有關組織參選深水埗區區議會選舉,自稱來自「神州青年服務社」,但最終落敗。
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槍口能量超過兩焦耳的氣槍被界定為「槍械」。無牌管有槍械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10萬元。而刑毀的最高刑罰則為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