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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思旺角行人專用區的存廢問題\甘希文

時間:2018-06-25 03:15:33來源:大公網

  旺角行人專用區存廢問題近日鬧得沸沸揚揚,其實這個問題可從多個方面來考量。考慮到近年的社會撕裂,我們更應該主張彌合和包容。

  坊間議論有關問題時,有認為區內的街頭表演沒有質素,亦有人認為街頭表演違反設立專區的初衷。可是誰來評定質素呢?如果有質素,就不必在街頭表演。這事本質就是雅俗共賞,與眾同樂,不應存在考核,唯一考核應該是途人的腳步,用腳投票。更何況,藝術根本不必然也不需要賞心悅目,懂的自然懂。

  說初衷,西洋菜南街本來就是一條如同虛設的馬路,人車爭路屢見不鮮,所以設立專區只是順勢而行。筆者也理解商戶可能想轉型,走高檔路線,那當然希望排除通俗文化,若是這樣而透過區議會來推動,也是制度容許的,但請別用文化藝術的初衷來掩飾立場。倘動機是商業,筆者倒想站在消費者的角度抗議一下:香港是「站立之都」,極缺乏公共空間,逛街想坐坐都唯有消費,雖然專用區也沒空間好坐,但至少是公共空間的象徵,是地產資本主宰的社會中的綠洲。社會總需一點次文化空間,不是旺角就是本土農業,顯然前者的社會成本低得多。

  有些自稱當地居民或店舖職員則指,不論表演質素如何,連續轟炸十個鐘也非常煩人。這就把討論引入「避鄰效應」的範疇了,如果誰都堅持「別在我後院」,那不僅專用區,很多弱勢社群福利設施如智障人士中心都無法設立了。本質上「討厭的聲音」和「討厭的人群」都是同樣的理由,如果以「表演者令人討厭」為由抗議,實看不出什麼理據。

  社會多元是我們的核心價值,如果社區拒絕某事物,應該有比較科學的而非主觀的理由,如噪音持續某個時間、達某個分貝,造成精神甚至聽力損傷,但現時關於噪音的法例已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這點,站在全港立法層面,可趁機檢討關於噪音的法例的科學性和全面性。

  近年反對派與建制派鬧得勢成水火,雙方不時對罵,甚至推撞,但兩派卻恰恰能夠在旺角行人專用區內和平共處。上文說彌合和包容,如果我們撤銷專區,兩派都只會怪責對方,社會又更撕裂一點;反之,雙方聯合起來保留專區,修訂法例以減少負面影響,一起在資本社會裏劃出一片空間,發現彼此的共同立場,則時代的傷痕能夠愈合一點。區議會要求政府研究撤銷,不過政府和議會仍有很多反建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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