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昨日下午輪到羅旭瑞作供,他承認自己於1984年至1989年間與家人交往不多,因此沒有參與家族信託的成立,但他強調父母成立信託的意願是維持鷹君的控制權,又稱是父母與信託間的共識。對被質疑是猜度父母意願,他則反駁稱,自己相當清楚父母意願,亦可代表父親發言。
滙豐代表律師提及,2009年羅旭瑞獲信託分派790萬美元,並簽署相關文件,顯示滙豐正行使其信託酌情權,但羅旭瑞稱,當時在相關信託文件上簽署確認,只是基於形式,他又認為,滙豐信託享有的酌情權,只是法律用語,又強調受託人須按羅鷹石及羅老太的指示行事,而在羅鷹石離世後,則要聽從羅老太指示。
羅旭瑞更指出,沒有老闆會願意將公司的所有資產,放進一個自己沒有決定權的信託基金內,認為這不符合慣常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