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16日訊(記者 梁康然)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無綫電視在2015年在《萬千星輝頒獎典禮》有不良「食雞」值入式廣告,並罰款15萬元。無綫電視提出司法覆核,指稱有權制作低品味節目,以迎合觀眾。法官質疑此舉令市民無選擇。無綫一方反指,觀眾可選擇關電視。
代表無綫的律師指,電視台依賴廣告收入運作,但通訊局決定限制電視台收入,影響電視台的生存空間。律師又解釋,在2015年無綫廣告收益已下跌9%,才以各式方法增加收入。
法官質疑,無綫行徑是在無選擇下迫觀眾收看廣告,無綫反指,觀眾仍可選「熄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