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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已要求多家虛擬貨幣交易所將屬於證券的虛擬貨幣下架

時間:2018-01-29 21:07:48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月29日訊(記者 王嘉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及證監會附屬機構投資者教育中心今日聯合展開有關「首次代幣發行(Initial Coin Offerings,簡稱ICO)」及「加密貨幣」所涉風險的公眾教育活動。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表示,投資ICO和投資「加密貨幣」的風險非常高。並強調「加密貨幣」的本質並不是貨幣,而是一種虛擬商品,是沒有實物或發行人支持的。

  陳浩濂指出,留意到報道較多着眼於其價值飆升,容易令市民將「加密貨幣」視作為短期炒賣的工具,但市民未必清楚了解「加密貨幣」的本質及其背後的潛在風險。然而,「加密貨幣」價格波幅非常大;並且不具備成為支付媒介或電子貨幣的條件,在香港並不被視為法定貨幣。

  陳浩濂又表示,金管局亦曾多次提醒市民,這些「加密貨幣」不受金管局監管。基於其高度投機性,金管局也多次呼籲市民要加倍小心有關風險。證監會聯同投資者教育中心亦曾經特別呼籲投資者注意ICO及「加密貨幣」所涉及的潛在詐騙及投資風險。由於ICO及「加密貨幣」的運作是在網上進行的,在香港可能沒有營業點,因此投資者可能面對較高的欺詐風險。

  同場的香港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表示,ICO目前並無受到監管,參與的初創公司沒有盈利、收入及營業紀錄等,買賣加密貨幣的回報資料不明。她表示,香港證監會已要求多家虛擬貨幣交易所將屬於證券的虛擬貨幣下架,若發現有公司繼續向公眾發放屬證券的加密貨幣,不排除有進一步行動。

  證監會去年曾發表聲明,指出如ICO所涉及的虛擬代幣符合「證券」的定義,就該類虛擬代幣提供交易服務或提供意見,或者管理或推廣投資虛擬代幣的基金,均可能構成「受規管活動」。從事「受規管活動」的人士或機構,不論是否位處香港,只要其業務活動是以香港公眾為對象,便須獲證監會發牌或向證監會註冊。

  證監會又提醒,過往曾經有一些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倒閉或被黑客入侵,及客戶資產遭盜竊或挪用,投資者因而應當明白到使用該等服務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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