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北角東岸板道將會設立輕食飲品攤檔。
【大公報訊】記者易曉彤報道:財政預算案提出今年會在海濱加設輕食飲品攤檔,發展局昨日表示,建議在中環、灣仔、北角及尖沙咀海旁,各增設兩個輕食攤檔,下月展開兩階段的競投程序,預計在年底展開為期兩年的試用期。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並非要求營運者提供「石破天驚」的食物或飲品,而是希望提供一些受大家歡迎、可展現香港中西文化薈萃特色的食物,又指會優先考慮年輕創業者營運有關攤檔。
海濱事務委員會昨日開會商討,在維港兩岸的四個海濱地點各設兩個輕食飲品攤檔,包括位於中環9號及10號碼頭附近、灣仔金紫荊廣場、北角東岸板道及尖沙咀海旁近太空館一帶。
海濱事務專員李愷崙表示,當局首先邀請有意營運者提交意向書,當局會考慮營運理念、食物種類,以及與其他餐廳展開的協同效應等因素,選出第二階段入選者,並以投標租金及與政府的分成,選出最終中標者,預計在年底展開為期兩年的試用期。
大部分委員支持計劃。有委員認為,當局提出容許以彈性時間營運,但擔心令部分營運者變相不營業,提醒當局平衡彈性及合理營運時間。有委員建議營辦商未必需要提供過於花巧的產品,簡單如本港特色的雞蛋仔、方格餅和龍鬚糖等就足夠。亦有建議認為可按「價高者得」招標程序,引入較成熟的飲食品牌,吸引更多人流,及達至可持續的財政情況。
當局考慮容許營運者以美食車設置攤檔。有委員指,美食車煮食時排污情況比地舖嚴重,建議以更環保模式營運,並引入可重用餐具。有委員擔心兩年試用期太短,未必能夠讓營辦商賺回投資成本。
甯漢豪表示,不會強制要求攤檔以美食車方式營運。她又指會列明招標條件,若做完兩年後,發現該檔做得不太好,就會換一個營辦者,強調不會將輕食飲品攤檔視為很簡短、日後會不存在的餐飲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