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形形色色的「獨」比作機體中的「毒瘤」,一點也不為過。這些存在於機體中的因子,一旦遇到適宜的內外條件,便會迅速聚集、增生,形成惡性腫瘤,危害生命。去「獨」與切「瘤」一樣,宜早不宜遲,要乾淨、徹底地將其消滅於萌芽狀態。否則,一旦讓「瘤」成了「氣候」,肆意吞噬健康機體,治起來就難了,可能還要付出高昂的代價。 「加獨」萌生、蔓延早有先兆,若處置果斷,本不該走到攤牌的最後時刻。早在三年前的二○一四年九月十九日,加泰議會就通過了一項法律,允許加泰舉行公投來決定自己的命運。同年十一月九日,加泰舉行了象徵式「獨立公投」。一年後,加泰議會投票贊成從西班牙獨立的決議,並推出了所謂獨立路線圖。二○一六年十月六日,加泰議會通過法案,決定次年九月再次舉行獨立公投。今年十月一日,獨立公投如期舉行,「加獨」走上了不歸路。西班牙中央政府企硬,一面宣布公投無效,一面發布公告,正式接管自治區,並解除該地區領導人的職務。這場以「人民名義」製造的「獨立鬧劇」終於落下帷幕。「獨派」精英錯估了形勢,令富饒、美麗的加泰陷入空前危機。 誠然,由於族群、語言和文化的差異,以及複雜的歷史原因,加泰向來有一部分人懷有分離主義傾向。但如果沒有美歐民粹主義抬頭、歐洲債務危機、蘇格蘭獨立公投、英國脫歐、加泰右翼勢力操弄權術等等一系列內外因素的綜合作用,「加獨」也不會真正浮出水面,更不會迅速發展成為毒害社會機體的一顆「惡性腫瘤」。 維護國家統一與領土完整,是中央政府的憲法責任。制定於一九七八年的西班牙憲法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如果某自治區未能承擔憲法與法律賦予它的義務,或其行為對國家整體利益造成重大危害,中央政府可以採取一切必要手段,強制其服從義務,保護國家整體利益。但從「加獨」萌芽、發酵的整個過程看,遭遇經濟危機的西班牙中央政府鮮有發出行使憲法權利的強硬警示,直到公投結果出爐,才不得不祭出最後的「殺手鐧」。 歐盟及歐洲大國明確「反獨」,亦是遲到的警告。如果從當地極端民族主義政客通過「西班牙拖了我們的後腿」煽動民眾不滿情緒,操縱「獨立運動」伊始,歐洲便旗幟鮮明地持堅決反對立場,明確脫離西班牙並不意味着自動成為歐盟成員,許多民眾恐不會對「獨立」充滿不切實際的幻想,投票取向或更為理性。 在本港,「港獨」勢力尚處於萌芽狀態。死硬「港獨」分子鳳毛麟角,雖掀不起大風浪,但其嚴重社會危害性和巨大破壞力卻是有目共睹,不容小覷。只有堅決、徹底剷除這股邪惡勢力,社會才能恢復安寧,經濟發展、民生改善方可得以推進。如果任由這顆「毒瘤」惡性發酵,本港可能會付出比加泰更慘重的代價。
施君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