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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松泰的「變臉」戲法/李偉雄

時間:2017-06-17 03:15:45來源:大公網

  有網民在facebook直播中播出一段錄音,報稱是任教於理工大學的立法會議員鄭松泰的「絕密錄音」。當中有一把男聲聲稱自己在宣誓風波期間,要和「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扮friend(友好)」,要顯示自己正協助梁游二人。「因為大眾白痴呀嘛!佢以為我係『本土派』嘛。」

  鄭松泰承認錄音屬實,更聲言去年選舉期間支持梁游的人「全都智力有問題」。事件披露出此類政客的內心黑暗。此外,鄭松泰這位激進政客於去年10月立法會大會期間,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倒插議員桌上的國旗及區旗,行為辱國辱港。鄭松泰的行徑一方面讓我們認清他個人道德水平的低劣,另一方面亦披露了其辱國的思想。

  中國傳統從政者的核心思想是要憑良心去守「仁」。「仁」是一切道德價值的中心,是個人修養的最高理想。如何才能實踐「仁」?孔子提出了「忠、恕」二道。所謂「忠」,即盡個人的責任及專注修養自身。至於「恕」,即「推己及人」,個人應該「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忠、恕」是個人實現仁的方法,但要使社會進入仁的境界,在孔子看來,還必須有「禮」的配合。孔子的「禮」,指「秩序」,是群體行為的標準,亦是個人修身、治國的必要條件。

  可見,鄭松泰是人前一個樣人後另一副嘴臉的政客。在宣誓風波期間,他聲稱只是和梁頌恆及游蕙禎「扮友好」,明顯是違背良心的行為。此外,鄭松泰又聲言去年選舉期間支持梁游的人「全都智力有問題」,羞辱選民,違背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精神,可謂既不仁亦不義。用傳統政治道德來說,他只是一個欠缺「良知」的低水平政客。

  去年在立法會上為了博「出位」,倒插議員桌上的國旗及區旗,是他當選後犯上的另一敗德行為。根據香港有關國旗及區旗的法律規定,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國徽、區旗及區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司法機關應以「零容忍管制」的方法,依法追究責任,處以有力刑罰,以儆效尤,阻嚇其他意圖再犯事的激進人士。如此才能彰顯法律權威,保障社會穩定。

  對這種「拿國旗」開玩笑的荒謬行為,亦要依靠每個市民的獨立思考及批判能力,去洞悉這類政客的政治動機。在下次選舉時,將其踢出立法會,實是依法懲處外對其的另一種最佳懲罰。筆者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學系的校友,想不到學系中竟然有政治道德如此差的政客。當年,在陳錦華教授和已故教授鄭芝灝等教導下,筆者認識到有志從事社會服務(或政治事務)的人,有良好的操守是十分重要的。但系內出了此人,只能慨嘆一聲:痛心、無奈!

  香港理工大學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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