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商業銀行推進債轉股有助提升其對企業的話語權
目前商業銀行的債轉股進程加快,但簽約規模大、落地規模小。在當前銀行利潤承壓、謀求戰略轉型的背景下,商業銀行可重視債轉股對股權投資及其他業務的帶動作用,站在混業經營、轉型發展的高度戰略性推進。\交通銀行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金融研究中心分析師 范林凱
一、推進債轉股有助於開展股權投資業務
商業銀行雖已通過產業基金、投貸聯動等方式參與股權類投資,但出於多方面原因,或是參與程度不深或是推進速度較慢,銀行股權投資業務仍需蓄勢待發。本輪債轉股則為商業銀行開展股權投資業務提供了助力點。
一是有助於大規模合法投資非金融企業股權。除非國家另有規定,目前相關法規仍不允許商業銀行直接投資非金融企業股權。本輪市場化債轉股賦予商業銀行對標的自主選擇權,允許商業銀行設立實施機構實現間接持股,這無異於為商業銀行提供了一種變相參與非金融企業股權投資的渠道。從規模來看,本輪債轉股對象多為龍頭型企業,債務規模往往較大,故預計本輪債轉股推進總規模或相對可觀。
二是可通過設立子公司獲得股權投資業務直接抓手。2016年10月出台的《關於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指出,「支持銀行充分利用現有符合條件的所屬機構,或允許申請設立符合規定的新機構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對於商業銀行而言,推進債轉股意味着可獲得一個可重新進行制度設計、重新配備人員的股權投資新機構,這有利於商業銀行獲得股權投資業務的直接抓手。
三是可進一步積累股權投資經驗。商業銀行目前參與股權項目更多是通過投資「明股實債」式產業基金,無需根據投資標的市場前景、經營能力進行項目篩選,也無需承擔相應市場風險,故而股權投資經驗一直較為缺乏。而本輪市場化債轉股商業銀行需要承擔具體項目的成敗風險,且商業銀行自身可直接參與項目的篩選、運作、退出等關鍵環節,需對所投資企業所處行業前景、企業競爭力以及股權投資的退出渠道等做出一定深度的判斷,這能夠進一步促進商業銀行積累相關股權投資經驗。
二、推進債轉股有助於業務協同發展
商業銀行推進債轉股有助提升其對企業的話語權。本輪債轉股單家企業實施規模較大,債轉股後商業銀行有望成為企業的重要股東,這可提升商業銀行對企業的影響力。並且,企業出於債轉股可降低財務負擔等因素考慮也將傾向於接受商業銀行提出的相關要求。
而實施債轉股的企業通常都有上市公司平台,這意味着商業銀行協同推進投行類、公司類、個金類業務具有較大空間。
一是本輪債轉股企業多具上市平台,部分企業旗下甚至擁有兩家或多家上市公司,對大股東股票質押、可交換債等業務以及上市公司併購基金、定向增發、可轉換債、員工持股計劃等業務需求較大。
二是實施債轉股企業擁有眾多子公司的特徵,為商業銀行利用實施債轉股前後的話語權爭取基本戶開立、資金結算、貸款等業務提供條件。
三是上市債轉股企業員工眾多的特徵,為商業銀行積極拓展信用卡發行、理財銷售、基金和保險銷售等業務創造便利。另外,實施債轉股後商業銀行可在資產端積累較大規模的股權有助於提升其參與併購基金等業務的競爭力。
三、早推進債轉股標的選擇範圍更廣、更優質
願意實施債轉股的企業主要有三類:第一類是扭虧無望、希望借助債轉股免除債務的企業;第二類是暫時困難,通過債轉股確實能夠幫助其渡過困難期的企業;第三類是財務負擔較重,但資產質量、未來前景均較好,且不一定需要債轉股助其平穩度過周期低谷的龍頭型國有企業,出於貫徹「降槓桿」號召而有一定動力實施債轉股。
在上述三類企業中,銀行願意推進債轉股的選擇相對較少。顯然,商業銀行對第二類、第三類企業債轉股有利可圖、風險較小,但這兩類企業或是難以明確辨析、或是數量有限。對於第二類企業,暫時困難的標準較為模糊,其需商業銀行對行業未來前景有較明晰的判斷,同時需對企業治理結構、激勵機制、核心優勢、人員結構等等一系列因素做出判斷。對於第三類企業的辨別相對明晰,但鑒於強周期性行業內龍頭型企業數量並不多,有「降槓桿」迫切需求的則相對更少,故而第三類企業數量並不會太多。
由此來看,早推進債轉股的商業銀行優質標的選擇範圍更大。若待市場中資質較好、風險相對較小的債轉股標的都被挖掘後某一商業銀行再開展此項業務,則必然需要承擔更大風險。
四、商業銀行可戰略性推進本輪債轉股
商業銀行可站在混業經營、股權投資經營和業務協同的高度積極布局債轉股「戰略攻堅戰」。
一是站在混業經營戰略高度推進債轉股。短期內,可考慮以主流業務模式在符合商業銀行風險容忍度的基礎上,適度加快債轉股推進速度,避免推進過晚、優質企業標的缺乏,並積累適度規模企業股權為未來可能放開的深度混業經營做準備。
同時,應大力做好債轉股子公司申設工作,謀取股權投資的「准牌照」。長期來看,在債轉股推進過程中,應加強對同股同權式債轉股業務模式、股權處置方式的研究,為以投行思維推進債轉股提供思路指導。還應着眼於構建對經濟周期、行業周期、企業經營前景等基礎領域的研究能力,增強波段式參與股權投資的能力。
二是加強行內協同,多方面爭取業務機會。針對債轉股企業相關上市公司及股東,應積極謀求股權質押、債券承銷、定向增發、私募可交換債等投行類業務機會;針對債轉股企業員工,可積極開拓信用卡、理財銷售、保險銷售等個金類業務機會。還應積極爭取相關企業在本行開立基本戶,開拓資金結算、工資代發、貸款融資等公司類相關業務。多維度加強行內協同,充分利用好債轉股後商業銀行成為重要股東的有利地位。
三是積極參與公司治理,積累股權投資企業管理經驗。在合作夥伴選擇方面,可積極謀求與實施債轉股國有企業上級主管機構的合作,構建激勵相容的機制以加大債轉股後商業銀行對企業的話語權。在條款談判方面,應積極爭取在董事會中的席位,並設定回購條款對企業未來經營情況做出約定。在投後管理方面,應加強對債轉股企業的資金、重大戰略決策及行業和區域相關信息的監測,嚴格要求企業遵循條款約定,並積極參與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