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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邀美破壞「一國兩制」\聞昱行

時間:2017-05-05 03:15:40來源:大公網

  香港時間5月4日早上,李柱銘與黃之鋒等在美國國會作證,配合美國參議院共和黨的「反華議員」如盧比奧、科頓等人,就《美國—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 of 1992, 22 USC Ch.66)要求撰寫報告,又想推動訂立所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李柱銘已是美國國會作證常客,黃之鋒這次跟着出席,看來「後繼有人」。對這些年輕人,我認為有必要向他們說清道理。

  對港利益損害至深

  《美國—香港政策法》在1992年出台。1989年中國發生學運,西方國家群起制裁中國。但不到一兩年又紛紛解除制裁。這不是因為中國在這一兩年內有什麼根本性的轉變,實在是因為中國無論國土、人口、商業潛力都太大,西方國家既不願意捨棄中國市場,又認識到孤立中國無法達成其戰略構想。在這種情況下,為延續97後美港關係而出台的《美國─香港政策法》,當中包含美國支持香港民主與人權的條款,與其說是向中國施壓,還不如說是為了給美國國內的反中派有個交代。這個法例如同當年克林頓每年一度要審批是否延長中國「最惠國待遇」一樣,實際上都是紙老虎,是應付國內國際壓力團體的工具。

  《美國—香港政策法》也是如此。香港「泛民」一再宣稱,如果香港沒有民主人權,美國就會根據此法,取消給香港單獨的經貿文化交往地位。但只要仔細看條文就會發現,有關「美國支持香港發展民主」(第二條第五款)以及「人權對香港非常重要」(第二條第六款),都在國會「了解與聲明」部分,並沒規定這兩項與整個法案的存廢有關。說明只是宣示了美國「很重視」此問題的一般態度。在最後一節(301與302款),規定在定期報告中需包括民主與人權的發展部分,也沒有規定有什麼後果。

  誠然,此法作為美國的國內法,美國有權更改甚至廢除。但這更取決於中美關係以及美國的國家利益。假設香港有大規模的所謂「人道主義災難」,美國態度或有轉變,但香港的實際情況顯然與之有天壤之別。如果「泛民」認為,僅僅因為香港民主人權到了被他們「數臭」的程度,美國就會廢除此法,那實在太天真。李柱銘與陳方安生以前都在美國國會作證過,每次都是形式主義,就是明證。

  黃之鋒等的想法,是冀望美國以廢除《美國—香港政策法》、另立新法為籌碼,向中國施加壓力,在「香港民主人權」問題上讓步。如果說奧巴馬政府時期還會對這些價值觀的問題稍微重視,在特朗普時代,這些都不會入其法眼。特朗普不關心民主人權等價值觀問題,只關心眼前的直接利益。他可以「讚賞」杜特爾特甚至金正恩,可想而知會對黃之鋒等是何等不屑一顧了。所以,美國會否廢除這個法案,不在於香港民主自由如何,完全在特朗普是否認為法案有損美國利益。

  特朗普對中美貿易逆差耿耿於懷,雖與習近平主席會面後很大程度上緩和了中美關係,但貿易逆差這個關係因素尚未有實質進展。而在中美貿易問題上,香港是很重要的一環。假如中美無法達成貿易協議,特朗普要對中國入口商品徵收入境調節稅,那麼如果香港享有與中國不同的對美關稅協議,就很容易成為特朗普眼中的漏洞。這樣,他就很有動機推動廢除法案了。

  我們當然不希望中美關係走到這一步,卻無法不預先設想,如果真的到這一步,黃之鋒等人的「證供」,就會便利地成為特朗普在國會推動廢除法案的好藉口了。此法案如果被廢,當然對香港維持金融貿易中心的地位極為不利,也會嚴重削弱「一國兩制」。那時,黃之鋒等就真的成為香港的「千古罪人」了。

  孤立錯誤的歷史觀

  黃之鋒年紀尚輕,筆者寧願相信他們只是因年紀所限,沒能正確地理解「一國兩制」中「一國」與「兩制」間的關係。黃之鋒最近眾籌開展一個研究「香港回歸歷史」的項目,希望從舊報紙與檔案中發掘有關香港回歸前後的史實。這本來是一件好事,如果他們能真正全面客觀地了解那段歷史,就會明白「一國兩制」來之不易,非常值得珍惜。

  可惜他們的項目名稱「香港世代懺悔錄」,已經把他們的「主題先行」暴露無遺。筆者看過他們的一些「研究成果」,其實大都在當年報章上刊登過,也早被研究香港回歸史的學者論述,或者在各種回憶錄提及。一些所謂「新發現」,屬當時輿論中沒有代表性的極少數,過分強調只是一葉障目。一些稍微深入的「研究」更完全脫離時代的脈絡,缺乏正確的解釋。

  比如,黃之鋒在一篇文章中論述,中國1972年去信非殖化特別委員會,反對港澳被定義為殖民地,而應為「被英國和葡萄牙當局佔領的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最終聯合國在提交給大會的年度報告中,把香港澳門從「殖民地名單」中取下。他認為聯合國大會雖然決議通過報告,但沒有充分討論報告中的港澳問題,所以表決不代表聯合國大會的態度。

  誠然,在2908號決議中,「通過報告」只是其中一句話,不是決議重點,但這不表示港澳問題沒有得到相關國家的重視。當時英葡官方與香港輿論對中國此舉都非常清楚。試想,北京當時剛重返聯合國,怎麼可能「偷偷把議案塞進報告」而能瞞住政治老手英國?但英葡當年為何不反對,自然是主要因為中國的要求理直氣壯之故。香港當年剛有保釣運動,愛國熱情高漲,又怎會加以反對?既然當事人全無異議,其他國家又何需特別關注與討論?只要把這些時代脈絡加上,而非孤立地看問題,就不難得出這個結論。

  可見,黃之鋒不僅沒有得到正確的引導,還不免越來越鑽牛角尖。香港中小學歷史的政治國情教育之不如人意,也正體現在這些地方。 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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