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員傅陽波出庭作供。大公報記者葉漢亮 攝
大公網11月23日訊(記者葉漢亮)旺角暴亂案,任職婚禮攝影師的被告卓羚釬,被控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之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被襲警員肅志能繼續作供。
辯方指,肅志能案發時未有留意同胞位置,亦未有留意被告被制服時是否手持長竹,質疑肅作供不盡不實,迴避問題。
肅志能重申,當時專注制服被告,所以未有留意辯方提及的事項。
辯方又指,被告當日從沒有手持竹枝,被告當日手持攝影腳架及智能電話,到旺角現場只為拍攝。
另一位協助制服被告的警員傅陽波作供。他指,當日手持盾牌協助警員肅志能制服被告,並不認同辯方所指被告當日手持攝影腳架。
控罪指,被告卓羚釬(32歲)於今年2月9日在旺角山東街襲擊一名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肅志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