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趙一存北京報道: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檢察院16日發布通報稱,該院依法對嵩山少林寺原住持釋永信批准逮捕。
通報稱,釋永信涉嫌挪用資金等案,經河南省公安廳指定新鄉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由新鄉市公安局提請新鄉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日前,新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釋永信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今年7月27日,少林寺官網發布情況通報稱,少林寺住持釋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佔項目資金寺院資產;嚴重違反佛教戒律,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並育有私生子。正在接受多部門聯合調查。
7月28日,中國佛教協會發布公告稱,日前該會收到河南省佛教協會報來《關於註銷釋永信戒牒的報告》。根據有關規定,該會同意對釋永信(俗名:劉應成)的戒牒予以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