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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令儀善待小偷/陸布衣

時間:2018-05-17 03:16:04來源:大公網

  宋代王辟之的筆記《澠水燕談錄》卷第三《奇節》載:

  曹州于令儀,是個商人,他為人忠厚,行事端正,晚年,家裏頗為富裕。一天晚上,有個小偷進入他家偷東西,被他兒子抓獲,一看,這不是鄰居的孩子嗎?

  令儀問:看你平時也少做錯事,為什麼要來偷東西呢?小偷答:家裏太窮了!令儀又問:那你想要什麼東西呢?小偷答:我只要十千錢就足夠生活了。令儀就讓人取了十千錢給他,讓他走。

  小偷剛離開,令儀又將他叫住,小偷害怕極了,以為令儀要變卦或者報官。令儀對他講:你家裏這麼貧困,而你又夜裏帶了一大筆錢回去,被人發現恐怕對你不利。你晚上別走了,就住我家,明天白天再走!

  小偷大為感動,到了天明才回家。小偷感動並慚愧,改正錯誤,終於成了良民。

  于令儀自己坐得直,行得正,坦坦蕩蕩,心底無私,他積的是正義之財。小偷一時做錯事,因為,據他觀察,平時這個孩子還是挺好的,沒發現什麼不良行為。小偷做錯事是有原因的,因為家貧。家裏實在揭不開鍋了,於是動起了歪腦筋,本質上並不想偷。對于令儀來說,給他十千錢,不是什麼難事,但大半夜,帶着十千錢回家,極有可能被懷疑,如果被舉報,被官府捉拿,那就害了孩子的終生。

  大多數時候,一個人做錯一件事,不要以一推十,完全否定他,除非聖人,常人犯錯的機率還是很高的。為他人着想的善良,應該是于令儀善待鄰居小偷的精髓所在。我們也許還可以設計出以後的一個情節:那小偷後來靠着自己的努力,也成了富翁,他也碰到了這麼一件相同的事情,他也用同樣的方法,低調處理了小偷事件。

  傳遞一份善良,人世間就多了一份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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