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綜合中新社及台媒報道: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結第一銀行ATM(自動取款機)被盜領案,13日依詐欺等罪嫌對拉脫維亞籍嫌犯安德魯、羅馬尼亞籍嫌犯潘可夫及米海爾提起公訴,建請法官對3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植入惡意程序 ATM吐鈔
綜合中央社、聯合新聞網、中時電子報等媒體報道,今年7月10日至11日,第一銀行位於台北、新北和台中市多家分行的ATM先後被盜領數千萬元(新台幣,下同),震驚台灣社會。
警方調查發現,嫌犯通過植入ATM的惡意程序讓機器自動吐鈔;第一銀行22家分行的41台ATM共被盜領8327.76萬元。
台北地檢署13日表示,此案共有22名嫌犯,但僅主嫌安德魯、車手米海爾及潘可夫3人在宜蘭、台北等地落網;其餘19人案發後搭機離台,目前仍在通緝中。
據悉,該案目前共追回贓款7000多萬元,仍有1000多萬元下落不明。
金管會重罰一銀244萬元
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3日也重罰第一銀行新台幣1000萬元(約244萬港元)。金管會表示,一銀ATM遭盜領凸顯該行未採行、或未落實妥適的ATM異常交易監控機制及資訊安全內控制度,違反銀行法規定並有礙銀行健全經營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