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中通社報道:「台大宅王」張彥文不滿女友提分手,當街狂砍對方47刀致死。刑事部分,一審判決無期徒刑。台北地院22日就民事部分4度開庭辯論終結,張的父母透過律師,表達願意賠償新台幣1261萬(約307萬港元),雙方達成和解。
張彥文就讀台大期間曾經領隊參加校內電玩比賽獲勝,被稱為「台大宅王」,畢業退伍後擔任審計員,卻因懷疑女友另結新歡要與他分手,2014年9月間,竟持鋼刀砍殺對方47刀致死,犯後還變態親吻屍身下體。
張彥文在法庭上承認殺人,但否認污辱遺體。並供稱,交往期間協助林女至台北租屋、負擔她餐飲、交通、房租、衣服、手機、相機等生活費用及香港、日本旅遊費用,半年交往期間估計共花約50餘萬元,自己用光儲蓄且積欠卡債,最後卻分手,才憤而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