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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後/美英「同步抹黑」暴露「同步雙標」\卓 銘

時間:2024-03-01 04:02:52來源:大公报

  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期於前日結束,就在同一天,美國國務院與英國外相相繼發表聲明,對23條立法橫加抹黑,美國稱23條可被用於所謂的「跨國鎮壓行動」,恐嚇或限制美國公民的自由;英國則謂23條廣泛定義「國家秘密」,國際組織在港工作可能被貼上「外國干預」標籤云云。由全世界最擅長「長臂管轄」的美國、以及剛剛把「外國干預」罪列入國安法例的英國來批評23條立法,就算不說其厚顏無恥,也只能說是貽笑大方,這種打着「自由旗幟」的政治抹黑,唯一的效果就是將美英自身的雙重標準表露無遺,讓世人又一次得見其虛偽的一面。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所謂憂慮香港特區政府會利用23條進行跨國鎮壓,恐嚇和限制美國公民和居民的言論自由,不得不說有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意味。畢竟港人還對去年由美國反華議員起草的《香港制裁法》記憶猶新,這部法案可非一般的通用性法律,而是直接指明道姓要制裁49名香港特區官員、法官、檢控人員等。

  站在美國檢視23條立法的標準上,美《香港制裁法》可不是「憂慮」這麼簡單,而是實打實地在恐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官員以至法官,現在美國倒好意思拿此批評23條?就算沒有《香港制裁法》,美國長年以來的全球監控計劃,大至國家領導人、小至一般市民,都在美國政府監視和竊聽威脅之下,23條與之相比,簡直小巫見大巫。美國上月接連空襲也門、敘利亞、伊拉克,更是名副其實的「跨國鎮壓」。「跨國鎮壓」的帽子,還是給美國自己戴再合適不過。

  更不要提美國還有大量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自身國家安全立法密不透風、嚴厲苛刻。20多部國安法律無所不包,刑責更高至死刑,論數量,是香港的十多倍;論嚴苛程度,也非香港國安法和23條立法所能比擬。嚴格來說,要表達憂慮的理應是香港,哪輪得到美國先行告狀?

  英國外相卡梅倫也不遑多讓,除了一如既往拿出《中英聯合聲明》說事,又稱23條立法使用廣義的「國家秘密」一詞,遏制言論和新聞自由;新增的「境外干預」罪定義模糊,會令國際組織在港工作被貼上「外國干涉」標籤云云。

  「港澳平」道出外力醜陋嘴臉

  卡梅倫是失憶了還是有短暫記憶障礙?英國去年的新國家安全法案才將「外國干預」列為刑事罪行,而且定義上也不見得清晰到哪裏去。只要國務大臣「合理地相信」任何人可能涉及「外國勢力威脅行為」,便可向法庭申請拘捕令,並將之禁閉於居所方圓200哩內任何地方長達五年之久。而被禁閉者除了不能使用銀行服務、包括電腦、手機在內在任何電子器材,也不可跟指定人士聯絡。「拘留程序不明確、缺乏司法監督機制、沒有獨立機制」,這些是卡梅倫對23條立法批評,但不知道的人,可能還以為卡梅倫說的是英國的新國安法。

  其實美英過去訂立國安法例,何曾問過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意見?香港就23條立法,最有發言權的自然是一眾在香港生活營商的人。保安局昨日公布諮詢期間,接獲超過13000份意見,近99%支持立法及提出正面意見;香港美國商會早前發表年度調查報告,指出近八成會員無計劃在未來3年將總部撤離香港。

  昨日新華社刊發「港澳平」題為《公眾諮詢匯聚盡快完成23條立法的強大民意》的文章,指出整個公眾諮詢過程的三個特點,第一是這是一次公開透明、高質高效的公眾諮詢;第二是香港社會進一步形成23條立法必須立、盡快立的共識;第三是反中亂港分子和各種外部勢力的干擾阻撓只能自暴其醜、徒勞無功。

  就如「港澳平」所言,那些反中亂港分子和各種外部勢力的鼓噪不僅得不到香港社會和國際上正義力量的響應,而且更加激起香港社會對其的同仇敵愾,更加增強國際上正義力量對盡快完成23條立法的理解支持。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亦指出,美國的所作所為,歸結一句話就是見不得香港安全,見不得香港好;而英國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其政客和媒體固守對華對港偏見,認為本國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覆蓋範圍之廣、規管之嚴天經地義,卻執念於用「灰色濾鏡」解讀基本法第23條立法,刻意將國家安全與權利自由對立,以提交意見之名行詆毀中傷之實,別有用心、虛偽雙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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