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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檢討/審計署促核實投標真偽 提高防騙意識

時間:2025-10-21 05:01:37來源:大公报

  政府購買懷疑冒牌樽裝水事件,審計署審查發現,涉事供應商鑫鼎鑫在投標初期已出現明顯詐騙跡象,但物流署人員欠缺防騙意識,亦無進行財政審核。審計署向物流署提出多項建議,包括要求投標者提供證明文件證明符合食安建議、訂明核實投標文件真偽的程序、加強盡職調查及基本要求檢查、檢視財政審核規定等。

  審計署整份審查建議書有14頁,檢視了擬備、審核標書,及監察合約等環節,發現物流署在多個環節都有問題。

  鑫鼎鑫文件可疑 物流署僅要求重交

  審查發現,鑫鼎鑫在4月投標時首次提交兩份文件,製造商的印章名稱不正確,「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變成「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物流署沒有向執法機構舉報,也沒有直接聯絡製造商,僅在5月要求鑫鼎鑫重新提交文件,在收到經修訂的文件後,物流署再沒有追問,6月向鑫鼎鑫批出合約。審計署認為事件明顯是詐騙跡象,反映物流署核實投標者資料不足,也欠缺防範詐騙意識。

  7月至8月期間,鑫鼎鑫送出大量標籤不合規的水桶,有超過20個決策局或部門投訴鑫鼎鑫未繳交100萬元合約按金、送水延誤、未能處理訂水等問題,但物流署從沒行使權利發出退貨通知書或終止合約及按合約採取行動。

  鑫鼎鑫在8月以天氣影響製造商運作為由,申請更改製造商樽裝水品牌為「Happy/喜士」,提交聲稱由「香港標準及檢定中心」發出的檢測報告。物流署在未確定報告是否真確就批准申請,翌日才獲檢定中心告知,並無發出該份報告,但署方只要求鑫鼎鑫約兩周內重新提交。

  另外,鑫鼎鑫董事呂子聰2023年涉詐騙案被捕,但他提交的聲明書聲稱自己在截標日前五年並無定罪紀錄。物流署回覆審計署指,對於查核投標者的定罪紀錄並無相關指引,投標者亦毋須同意查核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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