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專家:如涉重罪 警可索疑犯DNA

時間:2020-07-31 04:23:24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盧建輝報道:前晚警方拘捕及搜查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等三男一女的住所,指不排除提取被捕人脫氧核糖核酸(簡稱DNA)。香港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嚴重罪案如殺人、強姦、販毒等,警方可申請強制索取疑犯DNA作為證據,又指「組織分裂國家」罪及「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屬嚴重罪案,警方絕對有權向被捕人索取DNA。

  警方以香港國安法第20條及第21條拘捕鍾翰林等四人,指他們涉嫌干犯「組織、策劃、實施及參與分裂國家」及「煽動、協助、教唆及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行,最高刑罰可判處十年監禁。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