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黃台仰旺暴期間站於車頂發號施令\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冼國強報道:暴動當日以指揮身份在場的「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黃台仰,原被起訴參與暴動、煽動非法集結、煽動暴動共三項罪名,他在去年11月起與另一名被告、本民前成員李東昇,未有按時向警方報到,亦沒有出席案件預審,控方指他們已棄保潛逃,法庭亦發出通緝令,兩人至今仍未歸案。有消息指,黃台仰二人潛逃期間,曾到英德兩地。
在本案審訊期間,有大量證人口供、現場片段等證據,顯示黃台仰在事發時積極推動群眾與警方對抗,如以擴音器大叫「我哋香港人同你玩大佢」,他更直接指揮示威者,下令「3、2、1,去!」導致示威者與警方全面衝突,令旺角暴動正式爆發。
黃台仰是「港獨」組織「本民前」創立者之一,過去一直鼓吹「香港民族自決」等「港獨」主張。在2016年旺角暴動後,他曾公開一段錄音稱自己「寧為玉碎,不作瓦全」。同年2月21日他在家中被捕,警方落案控以參與暴動、煽動非法集結、煽動暴動3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