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2013年4月8日,一艘中國漁船在菲律賓蘇祿海的圖巴塔哈群礁擱淺,隨後12名中國船員被菲方逮捕\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據中通社消息:菲律賓上訴法院日前裁決釋放12名被判刑的中國漁民。
根據中國漁民的律師李霦生提供的上訴院在12月1日公布的釋放令,因為檢控方未能證明該12名中國漁民是無可置疑的有罪,上訴院宣判推翻巴拉灣地區審判法庭公主港市第51號分庭於2014年8月5日的判決,以及12名被告漁民全部無罪,並且下令立刻釋放他們和被沒收的物品。
該12名中國漁民於2013年4月,從印度尼西亞去中國的途中遇到惡劣天氣,被迫在圖巴塔哈島上避風,因而被菲律賓當局拘捕。
菲律賓海岸警衛隊發言人描利洛較早表示,涉事中國漁船長2013年4月8日晚間11時40分左右在杜描沓哈群礁北小島東側水域、杜描沓哈群礁國家海洋公園的公園管理處以東1.1海里擱淺。漁船船體號為「63168」,載有12名中國船員。杜描沓哈群礁國家公園的巡查員經過檢查發現,這艘漁船上有漁網,但並沒有發現魚類或海洋生物。
2014年8月5日,公主港法院判決2013年4月被捕的12名中國漁民「非法捕魚」罪名成立,他們被判6至12年不等的監禁。12年是菲律賓對「非法捕魚」者判處的最長時間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