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第三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實施評估會議14日在京舉行 新華社
【大公報訊】據中通社報道:國新辦14日公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實施評估報告》。據悉,中國政府將繼續制定第3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結合「十三五」規劃明確各方面目標任務。
2012年至2015年的人權計劃得到全面落實,如期完成了《行動計劃》預定的主要目標任務,其中約48%的約束性指標、50%以上的涉民生指標或提前或超額完成。
在《行動計劃》規定的約束性指標之外,中國政府也積極回應社會熱點和民眾訴求,做了大量促進人權保障的工作。自2012年起,異地高考逐步開放,受教育權得到更充分的落實;2013年12月,勞動教養制度被廢止;2015年8月,對4類服刑罪犯予以特赦;審議通過刑法修正案(九),在立法上取消了9個罪名的死刑,適用死刑的罪名從原來的55個減少至46個等。
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國務院新聞辦主任蔣建國在14日召開的實施評估總結會議上宣布,政府將制定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時間涵蓋2016至2020年。新計劃將由國務院新聞辦和外交部牽頭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制組織制定和監督實施。其成員包括國家立法和司法機關、中央和國務院相關部門及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據悉,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將結合「十三五」規劃,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等各領域明確規定政府在促進和保障人權方面的目標、任務及具體措施。這將是中國政府制定的第3個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