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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曼琪:全力支持港澳律師可試點在大灣區執業的決定

時間:2020-08-12 17:44:53來源:大公網

       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律師今日(12日)發表聲明,全力支持《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聲明全文如下:

  本人欣悉及堅決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展開試點工作,容許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取得內地資質,從事一定範圍內的內地法律事務。試點期限為三年。 此決定充分發揮港澳法律界的專業優勢,與內地同業優勢互補,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國家高質量發展及與國際經貿規則對接的迅速。

  該決定對國家全面依法治國及在「一國兩制」下打造環大灣區司法服務圈有強大的推動力,既讓港澳律師全面融入國家大發展,又能積極引進港澳優質法律服務人才,推動及不斷完善粵港澳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制度,更可充分利用港澳資源增強內地法律服務能力,培養大灣區內國際法律人才,推動大灣區法律人才資源共享。

  本人作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將積極與業界搭建合作平台,促進深化粵港澳合夥聯營律師所試點,增進兩地律師互相了解,推動三地行業規則對接。

  本人於今年五月舉行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期間,遞交了名為《進一步深化粵港澳大灣區線上線下一站式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打造環大灣區司法服務圈》的書面建議,並欣悉有關建議獲得採納。本人將繼續爭取落實下列建議:

  (一)在大灣區內選址建設大灣區法律及跨專業合作孵化中心,並提供租金優惠,吸引三地的法律、會計、建築等專業機構及人士入駐,集中三地的優質專業人士,提供一站式專業服務;

  (二)大灣區各地政府在法律合作孵化中心內設立櫃枱,提供政策諮詢服務,讓入駐及有興趣入駐的專業人士充分了解內地與港澳的合作政策及優惠措施;

  (三)在孵化中心內定期舉辦交流活動,促進三地專業人士跨境跨專業交流、合作及配對,促成共同合作發展;

  (四)大力宣傳推廣孵化中心,打造品牌效應,建立大灣區一站式跨境專業服務平台;

  (五)為了鼓勵內地律師與港澳律師的實際專案合作,建議走出去的一帶一路專案內地法律團隊加入港澳律師實際參與即可獲得稅務優惠。

陳曼琪律師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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