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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9丑案│控方結案陳詞:即使和平示威亦無權逗留在道路

時間:2018-12-11 11:48:57來源:大公網

 

  圖:非法「佔中」9搞手(大公報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非法「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9人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等6罪,案件今日(11日)續審。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表示,衡量公眾妨擾的控罪需要考慮有關行為是否合理,包括需要考慮《基本法》所保障的示威自由,但示威者的權利亦不可以超出一個合理範圍。他指,公眾需要使用公共道路,而合法集會亦不能阻礙公眾基本使用道路,即使是和平示威,示威者並沒有權利逗留在道路。

  梁卓然引述相關案例指出,和平示威亦可以超出合理範圍,示威權利需要平衡公眾使用道路及公眾服務的權利。他又提到,公眾聚集是被告行為的直接後果,亦是今次案件涉及其中一個重要法律原則。

  本案9名被告分別是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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