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跨黨派要求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事件。消息人士指,政府正積極考慮,今日將繼續開會討論,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決定引用香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按照程序,最快於明日尋求行政會議支持,之後由特首宣布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和委任成員。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昨日引述特首辦指,多數會引用第86章,成立有傳召權力的委員會,港鐵未能迫使「禮頓」交代事件,委員會可解決港鐵與總承建商「禮頓」的保密協議。
對於如何加強工程監管制度,香港營造師學會副會長岑厚德認為,應將承建商主要工程負責人實行註冊及專業化,假設總承建商工程出現問題,工程負責人需要負責。香港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會長伍新華表示,總承建商「禮頓」是項目總負責人,不能逃避責任,分判商與承建商簽訂保密協議,主要是確保設計不外泄,但如涉及失誤,保密協議是否仍適用,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