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鄭文迪報道:運輸署昨日提醒市民,明年1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的座位乘客均須佩戴安全帶。同日起,任何司機在駕駛時均不可使用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兩項新規定旨在進一步加強道路、乘車和駕駛安全。
運輸署表示,由明年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及私家巴士都必須為所有乘客座位安裝安全帶。乘客由同日起乘坐車輛時,如座位已安裝安全帶,不論車輛是否新登記,乘客上車後必須佩戴,若任何車主、司機或乘客違反安裝或佩戴安全帶的規定,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若貨車或特別用途車輛司機駕駛期間,15歲以下乘客坐在後座沒戴安全帶,司機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所有乘客須為佩戴安全帶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