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豎立的帆布摺床,成為無家者的遮羞布
露宿者非香港獨有,美國紐約和日本的問題似更嚴重,當地紛紛推出長遠措施扶困助弱。有志願團體指出,特區政府支援措施不足,無家者獲救助後「再露宿」問題嚴重,要求盡快制定「無家者友善政策」。
美國紐約有逾六萬名無家者,當地政府在1993年成立無家者署(Department of Homeless Services)推行支援措施,包括提供居住期長達五至七年的宿位,以及醫療和輔導服務,並規定發展商進行重建項目時,須興建特定比例的廉租居所;日本也有不少居於網吧、考試院或建築地盤的無家者,當局遂於2002年立法,撥款資助緊急收容所和「自立支援中心」。
團體倡廢棄校舍供宿位
相反,本港支援露宿者措施似較落後。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外展社工陳姑娘表示,該會和另外兩個團體,基於本港欠缺統一和長遠支援政策,例如資助宿位僅200多個,露宿問題難解,而且住宿期最長六個月,加劇「再露宿」問題,當局更不時進行洗地、撥灑臭粉等行動,令無家者感到徬徨,因此早前發起聯署和請願。
陳姑娘指出,露宿問題涉及社署、民政處、地政署等部門,各部門不時各自為政,建議成立專責小組,制定「無家者友善政策」改善援助,包括利用廢棄校舍增加宿位,增加領取綜援單身人士的租金津貼,並重新推行租金管制,讓無家者可負擔租金。
對於社福團體建議,勞工及福利局和社會福利署綜合回覆,表示各政府部門及地區服務單位一直協力支援無家者,並鼓勵他們盡早脫離露宿生活。
發言人續稱,社署聯同非政府機構提供了合適援助,包括外展探訪、輔導、緊急援助金、協助申請綜援或慈善信託基金,並資助宿舍或收容中心,照顧露宿者緊急及短期住宿需要,未來會因應露宿者的福利服務需求,採取適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