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等人參與暴動案,辯方質疑警方無妥善保管證物,指第五被告林倫慶進行錄影會面前後,警方分別漏交一張載有錄影片段的光碟,以及無歸還未用過的光碟。負責上述工作的警員周健邦否認辯方說法。
辯方指,警方曾為林倫慶進行兩次錄影會面,負責處理證物的警員周健邦,分別向警署取用共四隻空白光碟用作錄影。但在首次錄影會面時,因林倫慶作供內容無禮,錄影會面腰斬。周健邦卻無交出該次錄影會面的光碟,當作證據之用。同時,周健邦又將未用的光碟交還警署。周健邦回應指,根本不曾出現過腰斬錄影會面的事件。至於未用的光碟,並無規定需要交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