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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故意誤導

時間:2018-03-17 03:15:09來源:大公網

  「港獨」分子在球賽上噓國歌、遊行示威中以粗言穢語「惡搞」國歌……香港激進派人士近年肆無忌憚藉侮辱國歌挑戰國家主權,《國歌法》既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採取行動維護國歌的尊嚴,提高市民尊重國歌的意識,實在是責無旁貸。

  政府昨日宣布啟動本地立法程序後,表明會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兼顧本港的普通法制度,但反對派人士急不及待質疑收窄言論和表達自由,又再度列舉茶餐廳的電視機的食客,馬場的馬迷等情景,擔心市民因沒有肅立而「誤墮法網」,但其實所謂「灰色地帶」只是杞人憂天和誤導。

  細看《國歌法》文件,應奏唱國歌的場合是由行政長官規定,正如政府消息人士所言,證明有人故意及有意圖地貶損國歌,刑事舉證門檻甚高,在非指定場合中沒有肅立,難以證明有貶損國歌的意圖。

  但在奏國歌期間集體噓國歌、舉中指,還狡辯無意貶損國歌,道理上也說不通。再者,政府表明《國歌法》沒有計劃設立追溯期,曾經噓國歌的人士只要日後行為收斂,也不用擔心被「秋後算帳」,必須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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