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謝進亨報道:申訴專員公署日前建議政府修例,酒吧持牌人若縱容或默許客人吸煙,需負上刑責。本地酒吧業界人士昨天發聲,批評署方建議「離地」,並無考慮業界經營困難及辛酸。
香港酒吧業協會昨日舉行記者會回應公署建議。酒吧業協會副主席錢雋永稱,業界對相關建議感到愕然,批評做法「唔公道、唔合理」,指酒吧店內抽煙問題,並非單憑酒吧持牌人所控制。
錢雋永稱,酒吧持牌人平常身兼多職,加上酒吧場地面積大,能同時容納至少70、80人,難以時刻監察客人有否抽煙,持牌人又非執法人員,無權檢控。他認為,現時酒牌局續牌時已加入禁煙成效的附加條件,足以提醒持牌人有責任控煙。一般酒吧內都貼上嚴禁吸煙的告示,店員若目睹客人抽煙,會上前勸喻,甚至會報警求助。
錢雋永擔心,若當局修例或令酒吧業界難以經營,持牌人易墮入法網下,不願再經營持牌酒吧。屆時,香港只會剩下無牌酒吧,情況將更惡劣。如果政府堅持推行法例,他說業界會遊行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