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早前「獻新猷」,以兩年短租重新編配重建屋邨的84個空置單位。鄭晴昨日聽聞,落實「短租」計劃會令房委會虧蝕100萬元,因為翻新單位的成本高達420萬元,而兩年租金收入僅約320萬元。計劃雖然蝕錢,但不少關注基層住屋問題的房委會委員、立法會議員都同鄭晴講,房屋政策應該以人為本,不能因蝕本而不做。
根據房委會估算,如果要翻新白田邨第13座、美東邨美寶樓和美東樓84個空置單位,平均每個單位要用5萬元,整體翻新成本達420萬,假設84個單位全部出租,以平均每月租金1600元計,租金收入為322.5萬元,整個計劃會虧蝕約100萬元。
柯創盛:可延長租用時間
單位完成翻新後,最快今年三月邀請正輪候市區、通過詳細資格審查的合資格公屋申請者,編配安排會跟一般程序,但若公屋申請者拒絕接受此次編配,編配不會被計入其三個有效配屋建議之中,亦不影響其下次揀樓次序。房署估計,最快今年11月便可出租部分單位。
本身是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的立法會議員柯仔(柯創盛)同鄭晴分析,根據房署數字,如果翻新單位可出租接近三年時間,計劃就無需蝕本,甚至稍有盈餘,認為房署可以加快計劃落實,例如同時翻新單位及安排配屋,盡量延長翻新單位的可租用時間,既讓輪候家庭受惠,又可合理運用公帑。